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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展改革委關於新建杭州經紹興至臺州鐵路全線初步設計的批復

杭紹臺鐵路有限公司:

報來的《關於請求批復新建杭州經紹興至臺州鐵路項目全線初步設計的請示》(杭紹臺計〔2018〕10號)及相關附件收悉。根據國傢發展改革委發改基礎〔2016〕2516號文和中國鐵路經濟規劃研究院經規線函〔2017〕242號文、經規線函〔2017〕481號文,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建設規模和內容

(一)杭紹臺鐵路紹興北站至臺州中心站至溫嶺站,新建正線長226.556公裡。其中,先期開工段九龍山隧道段(DK121+098.22~DK129+921.40)站前工程按我委浙發改設計〔2016〕140號文批復意見執行。

(二)紹興地區鐵路相關工程。包括杭甬客專上行聯絡線2.69公裡,下行聯絡線2.696公裡;東關動車存車場及走行線工程。

(三)臺州地區鐵路相關工程。包括杭紹臺與甬臺溫下行聯絡線,長約3.506公裡;溫嶺動車存車場及走行線工程。

(四)其他相關工程。預留椒江橋沿海客專上、下行線同步實施工程,上行線長7.695公裡,下行線長7.705公裡;預留杭紹臺與甬臺溫上行聯絡線同步實施工程,長約1.88公裡;預留溫嶺站北端動車走行線下行線同步實施工程,長1.49公裡。

二、經濟運量

(一)設計年度

初期:2025年;近期:2030年;遠期:2040年。

(二)客運量

預測區段客流密度及客車對數如下表。

區段客流密度及客車對數表

單位:萬人/年,對/日


三、運輸組織

(一)運輸組織模式。本線以承擔城際客流為主,同時承擔中長途跨線客流運輸。采用城際動車組列車與中、長途跨線動車組列車共線運行的運輸組織模式。城際列車可采用同時開行大站直達快車與交錯停站列車的運輸組織模式。

(二)車站分佈。全線設紹興北站(既有站)、東關、三界、嵊州新昌、天臺、臨海(既有站)、臺州中心及溫嶺(既有站)等8個車站。

(三)運營管理及調度區劃分。本線由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建設和資產經營管理,項目建成後,建議由公司委托上海局集團公司代為運營管理。在上海局集團公司調度所新設1個列車調度臺,負責本線鏡湖線路所(不含)至溫嶺站杭紹臺車場(含溫嶺動車存車場)的列車調度指揮。紹興北站(含杭紹臺車場)至鏡湖線路所納入既有杭甬高鐵調度臺。

四、主要技術標準

(一)鐵路等級:高速鐵路。

(二)正線數目:雙線。

(三)速度目標值:350公裡/小時。

(四)最小曲線半徑:一般地段7000米,困難地段5500米。

(五)正線線間距:5.0米。

(六)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 ,困難地段25 。

(七)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

(八)列車運行控制方式:自動控制。

(九)列車調度指揮方式:調度集中。

(十)最小追蹤間隔:3分鐘。

五、線路、軌道

(一)線路方案及平縱斷面

1. 同意在杭甬客專紹興北站對側新建橫列式車場,經由上虞、東關至嵊州、天臺、臨海至臺州中心站,至甬臺溫鐵路溫嶺站接油煙靜電機|油煙靜電機推薦入的線路方案。

2.紹興北段線路(DgK0+758~DgK2+800)與燃氣管線並行,不滿足安全距離要求。建設單位應盡快與相關方面協商落實燃氣管線遷改事項,穩定線路平縱斷面,確保線路安全。

3. 臺州地區線路並行或小角度跨越既有甬臺溫鐵路地段,應結合施工組織及橋梁設置,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既有線安全。

4.對DK184+000~DK199+600段線路進一步優化設計,避免與甬臺溫油氣管線反復交叉、占壓。

(二)軌道

正線軌道采用重型軌道標準,鋪設跨區間無縫線路。椒江橋范圍采用有砟軌道,其餘地段鋪設CRTS I型雙塊式無砟軌道。杭甬客專上、下行聯絡線鋪設CRTS I型雙塊式無砟軌道。動車走行線鋪設重型軌道標準,有砟道床。

(三)維修設施

紹興北設維修保養工區,嵊州新昌設綜合維修車間,東關、天臺、臨海、溫嶺站設維修工區,溫嶺站維修工區預留綜合維修車間設置條件,三界、臺州中心站等設保養工區。

六、地質

按照中國鐵路經濟規劃研究院經規線函〔2017〕242號、481號咨詢意見執行。

七、路基

(一)正線路基主要設計原則執行《高速鐵路設計規范》(TB10621-2014)有關規定,站線路基設計執行《鐵路車站及樞紐設計規范》(GB50091-2006)相關標準與規定。聯絡線、動走線路基設計依據速度目標值執行現行鐵路設計規范。

(二)隧道棄渣及路基挖方盡量利用,落實取土場位置、土性、儲量、水位並及時簽訂相關協議。

(三)其餘根據中國鐵路經濟規劃研究院經規線函〔2017〕242號、481號咨詢意見進一步優化路基工程措施,以節省投資。

八、橋梁

(一)橋涵技術標準和設計原則參照中國鐵路經濟規劃研究院經規線函〔2017〕242號、481號咨詢意見。

(二)盡快取得本段線路通航論證、行洪評估、立交協議等批復意見,以深化完善設計方案。

(三)重點橋渡設計。原則同意紹興北站特大橋、小舜江特大橋、嵊州特大橋、天臺跨始豐溪特大橋、臨海跨沈海高速特大橋、胡嶴跨甬臺溫鐵路特大橋、椒江特大橋、臺州中心站特大橋、靈山涇特大橋、溫嶺跨甬臺溫鐵路特台北靜電機保養|台北靜電機保養價格大橋等10座橋梁的孔徑、橋式、橋跨等設計內容。其中:

1.紹興北站特大橋:紹興北上、下行聯絡線及正線分別以主跨128米、128米、136米混凝土連續梁跨越荷湖江;新建紹興北站西側咽喉區以(37+3 50+37)米道岔連續梁跨越中山大道和在建杭紹臺高速公路,進一步與高速公路主管部門溝通,宜考慮同步施工。

2.椒江特大橋:采用既有椒江大橋上遊2.2公裡橋位方案。下一步,根據水上地質鉆探資料及大橋通航安全、防洪評估等批復意見優化設計。

3.臺州中心站特大橋:采用(40+64+40)米混凝土連續梁跨越規劃綠心路,采用主跨136 米混凝土連續梁跨越內環東路,采用(20+4 24+20)米混凝土剛構連續梁跨越市府大道及東管河。

九、隧道

(一)本線正線隧道建築限界采用《高速鐵路設計規范》(TB10621-2014)中高速鐵路建築限界,隧道凈空有效面積不小於100平方米。

(二)同意隧道洞口位置設計原則,下階段根據洞口的危巖落石情況等,落實綜合防護措施,防護范圍和工程措施,做好安全防護與監測,確保施工、交通和運營安全。

(三)同意隧道襯砌結構形式和隧道支護結構。隧道暗挖段采用復合式襯砌,明挖段采用整體式襯砌結構。進一步核查、優化加強型襯砌的使用段落,優化工程設計。

(四)同意隧道設計采用的建築材料標準。對有侵蝕性地下水的隧道,加強抗侵蝕設計。

(五)同意隧道的防水設計。隧道防水等級應滿足《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 50108)規定的一級防水標準。

(六)同意隧道二次襯砌混凝土抗滲等級按不低於P10設計。應按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隧道防排水補充規定》(鐵總建設〔2016〕274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隧道防排水系統。

(七)長度大於5公裡的隧道洞口及洞身淺埋段按《鐵路建設貫徹國防要求技術規程》進行加強。

(八)隧道防災救援疏散工程設計應按《鐵路隧道防災疏散救援工程設計規范》(TB10020-2017)的有關要求,進一步予以優化。

(九)長度500米以上的隧道內設置固定檢修照明,長度5公裡以上或有緊急出口、避難所的隧道內設置應急照明。

(十)隧道內設備專用洞室應根據相關專業要求設置。長度5公裡及以上的隧道內通風、電力、通信、信號設備洞室按規定設置防護門。隧道長度大於500米時,應在洞內設置餘長電纜腔,可與專用洞室結合設置,單獨設置時應優化其洞室設計。

(十一)原則同意隧道輔助坑道的設置原則。輔助坑道洞口及與正洞連接段可采用復合式襯砌結構,其他地段原則上均采用錨噴單層襯砌形式。

(十二)原則同意各級圍巖地段的施工方法。

(十三)原則同意隧道采用的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方案以及相應工程措施。下階段應會同環保、水利部門進一步優化落實棄渣安置方案,盡可能縮短棄渣運距。

(十四)原則同意隧道與道路、鐵路、油氣管線交叉設計方案,下一步應加強與各主管部門的協調、溝通,施工中加強監測及風險管理,確保運營及施工安全。

(十五)東茗隧道、白羅山隧道、林盤山隧道、泥塘山1號和2號隧道、燕居1號和2號隧道、白雲山2號隧道、涇西隧道等隧道,按照中國鐵路經濟規劃研究院經規線函〔2017〕242號咨詢意見進一步優化設計。新鳳凰山隧道按照中國鐵路經濟規劃研究院經規線函〔2017 〕481號咨詢意見進一步優化設計。

十、站場

同意站場設計原則及設計方案。

(一)主要設計原則

1.車站采用橫列式站型。到發線有效長度650米,按雙進路設計。

2.接發旅客列車進路上的道岔,一般采用18號。正線與聯路線銜接的道岔根據運行要求的側向行車速度確定。

3.岔線、段管線宜在到發線接車方向末端接軌,與到發線接軌時應設置安全線。

(二)杭州樞紐及紹興地區

1.同意杭紹臺鐵路采用在杭甬客專紹興北站北側新建杭紹臺場並預留延伸至江東通道的方案。

2.紹興北站。杭紹臺場按與杭甬場不平行佈置,設到發線6條(含正線2條),450米 11.5米 1.25米島式中間站臺2座。杭紹臺場西端杭紹臺鐵路與既有杭甬客專正線間距按不小於20米控制,杭紹臺車場靠杭甬場最外側線路距既有站房外墻間距按不小於7.5米控制,並進一步征求地方及上海局集團公司意見。

3.鏡湖線路所。在紹興北站臺州端約2.7公裡處設鏡湖線路所,新設杭紹臺鐵路臺州方向至杭甬客專杭州方向的上、下行聯絡線,采用42號道岔與杭紹臺鐵路正線銜接。

4.馬山線路所。同意取消馬山線路所及預留杭紹臺鐵路紹興方向與杭甬客專上虞北站聯絡線接軌條件。

5.東關站。設到發線6條(含正線2條),杭州端咽喉預留與既有蕭甬鐵路陶堰站溝通的聯絡線條件。取消原設計與正線溝通的42號道岔。

(三)臺州地區

1.同意杭紹臺鐵路跨椒江後新設臺州中心站,之後在溫嶺站與甬臺溫鐵路接軌的方案。

2.臨海站采用線路別引入方案。在甬臺溫場對側設城際場並預留沿海高鐵場設置條件。甬臺溫場維持既有2臺5線。城際場設到發線5條(含正線2條)。結合上海局集團公司初步意見,綜合維修工區按利用既有貨場進行設計。

3.臺州中心站。設到發線10條(含正線2條),車站北端預留沿海高鐵、車站南端預留至溫嶺三四線的引出條件。

4.溫嶺北線路所。在溫嶺站北端新建杭紹臺鐵路至甬臺溫鐵路溫嶺站的下行聯絡線,預留杭紹臺鐵路至甬臺溫鐵路溫嶺站的上行聯絡線條件,聯絡線均采用42號道岔與杭紹臺鐵路接軌。預留上行聯絡線道岔按近期實施考慮。

5.溫嶺站。同意線路別引入,在既有車場對側橫列新建杭紹臺車場,並修建至甬臺溫鐵路的下行聯絡線,另預留至甬臺溫鐵路的上行聯絡線條件(與正線接軌的道岔按照近期實施考慮)。既有甬臺溫場維持2臺4線(含正線2條),杭紹臺車場設到發線7條(含正線2條),車站杭州端杭紹臺車場預留與臺州中心站三四線的引入條件,溫州端杭紹臺車場預留向南延伸條件。溫嶺近期設動車組存車場,遠期規劃預留動車運用所條件,做好相關用地規劃控制。

(四)中間站

1.三界站。設到發線4條(含正線2條)。

2.嵊州新昌站。同意杭紹臺車場在下、金甬鐵路車場在上的設計方案,杭紹臺車場設到發線6條(含正線2條)。結合杭紹臺車場位置,按零換乘原則,協調金甬鐵路車場和站房設計方案。

3.天臺站。設到發線6條(含正線2條),預留金臺城際引入條件。

十一、動車組設備

(一)原則同意在東關站設動車存車場。其規模為:存車線4條、預留2條。

(二)溫嶺近期設動車組存車場,設存車線6條,遠期預留14條。

十二、電氣化

(一)原則同意牽引供電系統正線采用自耦變壓器(AT)供電方式,聯絡線、存車場及動車走行線采用帶回流線的直接供電方式。

(二)全線新建東關、嵊州、天臺、臨海、溫嶺5座牽引變電所。新建分區所5座,新建AT所9座。將甬臺溫鐵路臺州牽引變電所至前溪分區所供電臂調整由本線擬建的溫嶺牽引變電所供電,在金臺鐵路臺州至臺靜電油煙處理機|靜電油煙處理機價格州南聯絡線區段增設電分相。改造臺州牽引變電所,新增自耦變及相關設備以實現末端AT所功能。根據行車檢算結果,在本線與杭甬客專聯絡線上設置電分相。優化調整東關牽引變電所及相鄰AT所的位置。

(三)牽引變電所采用220千伏電源供電。設計單位配合建設單位抓緊與電力部門協商落實外部電源方案。

(四)按近期運量核定牽引變電所牽引變壓器容量為:東關2 (40+40)兆伏安,嵊州、天臺、臨海2 (31.5+31.5)兆伏安,溫嶺2 50兆伏安。

(五)高速正線接觸網采用全補償彈性鏈形懸掛。正線接觸線采用150平方毫米銅合金電車線,承力索采用120平方毫米銅合金絞線。正饋線、保護線等附加導線采用防腐型鋁包鋼芯鋁絞線。

(六)其他落實中國鐵路經濟規劃研究院經規線函〔2017〕242 號、481號咨詢意見要求。

十三、通信

同意通信相關設計標準和原則。

(一)新設SDH10Gb/s傳輸系統,沿線車站設置SDH10Gb/s傳輸設備,利用新設2條48芯光纜構成雙光纜保護。

(二)新設SDH2.5Gb/s 接入網,沿線車站新設SDH2.5Gb/s傳輸設備,利用新設2條48芯光纜構成SDH2.5Gb/s接入網。

(三)區間基站、信號中繼站、牽引變電所亭等設置SDH622Mb/s傳輸設備,利用新設光纜接入SDH2.5Gb/s接入網。

(四)利用杭甬客專紹興北既有GSM-R基站設備實現GSM-R系統無線覆蓋。

十四、信號

同意信號系統設計標準和原則。

(一)本線列車調度指揮系統采用調度集中(CTC)系統;

(二)本線列車運行控制采用CTCS-3級列控系統,溫嶺動車存車場走行線采用CTCS-2級列控系統。

(三)新建各站(車場、線路所)均按獨立新設硬件安全冗餘型計算機聯鎖設備的原則設計。

(四)區間采用電子編碼的ZPW-2000系列軌道電路。

(五)各新建車站(車場、線路所、中繼站)及臨海站甬臺溫車場,新設符合現行《鐵路信號集中監測技術條件》(2010年版本)規定的信號集中監測分機設備和ZPW-2000系列軌道電路監測維護設備,道岔轉轍設備增設道岔缺口監測設備。

(六)在嵊州新昌綜合維修車間內新設1處信號車間,各車站分別設置信號工區,存車場、線路所設置值班工區,房屋可與其他生產房屋集中建設。接軌站(紹興北、臨海站、溫嶺站)既有車場信號維修機構利舊。

十五、自然災害監測

原則同意自然災害監測設計內容。按照中國鐵路總公司《高速鐵路自然災害及異物侵限監測系統維護試行辦法》(鐵總運〔2013〕142號)有關規定,全線設置風、雨量監測系統,結合本工程設備類型配置必要的維修儀表和備品備件。

十六、信息

同意鐵路運輸調度管理信息系統、票務系統、旅客服務信息系統、辦公管理信息系統、公安管理信息系統、門禁系統、綜合佈線等設計內容。

十七、電力

同意電力設計標準和原則。

(一)本段新建一條一級負荷10千伏貫通線及一條綜合負荷10千伏貫通線。新建貫通線均采用電纜敷設。

(二)改造既有紹興北10千伏配電所,新建三界、嵊州新昌、天臺、臨海、溫嶺10千伏配電所為本線供電。

(三)在負荷集中處分別設10/0.4千伏室內變電所或箱式變電站供電。車站新建10/0.4千伏室內變電所與站房或車站綜合樓合建。

十八、給排水、環境保護

(一)給排水

1.臺州中心站、東關存車場、溫嶺存車場各設置2排客車上水栓。車站利用市政自來水供水。場區各設加壓站一座,配套貯配水設施。

2.紹興北站新增工程利用城市自來水直接供水,取消加壓站,設無負壓供水設備一套。東關站及存車場、三界站、嵊州新昌站、天臺站、溫嶺存車場利用地方市政自來水供水,站區各設加壓站一座,配套貯配水設施。臨海、溫嶺站利用既有水源供水。新建線路所、牽引變電所、警務區根據所在地供水條件優先選擇自來水直接供水。

3.消防設計按《鐵路工程設計防火規范》(TB10063-2016)及相關規范執行。給水站生產、生活用水與消防用水共用供水設施,生活供水站生活與消防用水可分設供水設施。

4.紹興北站區新增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後排入市政排水管網。臺州中心站采用固定真空卸污方式,設真空卸污設施一套,初期設一條接收線,預留一條接收線。東關存車場、溫嶺存車場采用移動卸污方式,各配套移動卸污車2輛。

5.東關站及存車場、三界站設污水處理站,其餘車站新增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後排入市政排水管網,警務區及線路所生活污水預處理後貯存,定期清運。

(二)環境保護

1.沿線半封閉聲屏障應進一步優化設計,調整金屬和通透材料數量。

2. 根據環評報告書批復意見優化調整各項環保設計。

十九、房建

原則同意本工程房屋建築、結構、給排水、暖通、消防等設計內容。新建房屋總規模暫按219464平方米控制。

(一)站房

1. 站房規模:紹興北站新建杭紹臺場站房按30000平方米(含架空層)控制開展設計。臺州中心站按30000平方米,東關站、嵊州新昌站、天臺站均按10000平方米,三界站按5000平方米控制規模。臺州中心站為橋式站,建議站房設計應充分利用橋下空間。臨海站改擴建後站房總規模按20000平方米控制,並考慮既有站房過渡工程。溫嶺站按在擴建車場上部設部分高架候車室8500平方米規模控制,既有站房候車室與高架候車室間增設旅客天橋。東關站抬高站房高度,增設架空層,並對架空層進行綜合利用,超出批復投資部分由地方承擔。紹興北站杭紹臺場站房結合車站站區城市規劃及站場方案、綜合開發等要求,進一步優化站房平面佈局、旅客流線與站前廣場和停車場佈局,與既有站房有機結合。新建站房原則上按橋下與既有候車室等寬佈置,暫按增設架空層設計,細化旅客進、出站及換乘流線組織。紹興北站雨棚采用鋼結構無站臺柱雨棚,形式同既有,站房平臺與站臺采用花崗巖鋪面。

2. 項目建設單位應盡快落實沿線地方政府有關站房規模的相關需求和各站站區交通、規劃條件,結合中國鐵路總公司計統部計統合資函〔2015〕14號文有關要求,與地方政府簽訂相關協議, 並抓緊組織開展站房方案設計,另行上報審批。

(二)生產、生活房屋

1. 全線設臺州中心站派出所及交警隊用房1200平方米,嵊州新昌站設派出所用房800平方米,三界站、臨海站、天臺站設派出所用房各600平方米。紹興北站補強派出所1000平方米。其他辦理客運車站設公安駐站民警室,東關站設警務區。

下階段進一步細化鐵路沿線橋隧守護目標與警務區、執勤崗亭的設置地點與規模等設計。

2. 在杭州東站新建通信信號房屋,滿足本線設備接入需求, 如有條件與其他項目一並建設。

3.在紹興北設公寓1750平方米,保養點600平方米,其他給排水、供變電、通信、信號等房屋按專業需要設置,按規范配套設置單身宿舍等生活房屋。

(三)室外附屬工程

1. 結合新建房屋總平面佈置,調整室外道路、場坪、圍墻、 土方、管網及地基處理等附屬工程數量。

2. 各站增設停車場,其中臺州中心站利用橋下空間設10000平方米停車場,其他站利用站房側空間或站前廣場設置停車場,每處面積約5000平方米。溫嶺站為既有站改造,利用既有站前廣場組織旅客進出,無需設置停車場。

(四)綜合開發

綜合開發按全線簽訂的框架協議進一步優化、細化方案。

二十、用地

根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預審字〔2016〕181號文,本工程占地總面積1014.61公頃,項目用地應控制在696.33公頃。

二十一、施工組織

(一)本項目施工總工期按4年安排(含聯調聯試及運行試驗)。

(二)設計推薦於臨海站位置設置鋪軌基地、采用雙向鋪軌方案是合適的。

(三)在滿足技術要求的情況下,混凝土骨料、防護及附屬工程圬工、路基填料等應充分利用路塹石方、隧道棄渣等,以降低工程投資。

二十二、總概算

(一)九龍山隧道段站前工程投資按浙發改設計〔2016〕140號文批復的51474萬元納入本項目總概算。

(二)落實國傢和省耕地占補平衡要求,根據浙土資發〔2014〕36號文,全線應計列耕地占補平衡費用132000萬元。浙土資廳函〔2018〕21號、浙土資廳函〔2018〕25號同意本項目使用省統籌補充耕地指標,相應核減指標調劑價格和省統籌價格差價費16657萬元,全線實際計列耕地占補平衡費用115343萬元。

(三)增設隔聲窗增加投資、河道補償費增加投資、營業線施工配合技術服務費增加投資等費用暫不列入,待發生後據實計算。

(四)本項目總概算按4382749萬元控制。其中,靜態投資4000055萬元,建設期貸款利息220000萬元,動車組購置費16000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2694萬元。

附件:概算章節費用組成表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概算章節費用組成表


附註:投資項目執行唯一代碼制度,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投資項目 平臺受理、代碼核驗、辦件歸集、信息共享 。請項目業主準確核對項目代碼並根據審批許可文件及時更新項目登記的基本信息。

抄送:杭州市、紹興市、臺州市政府、發展改革委,越城區、上虞區、嵊州市、新昌縣、天臺縣、臨海市、椒江區、路橋區、溫嶺市政府、發展改革局,中鐵五院,上海局集團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發改部、調度部、建設部,工管中心。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5月2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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